浅析“举报”
- 随笔
- 2023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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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于2021年9月24日。
首先要对“举报”明确一下定义,作为受害人本身去告官,那属于“起诉”,不属于“举报”讨论范畴。我们重点讨论的是“旁观者的举报”。
第一层次:“非受迫”举报
对于违背既定公约、公德、法律的事情,东西方文化是一致的,都会举报,或者报警。经常听说在美国,自家草坪不修剪,邻居也会报警;把小孩单独留在家,邻居同样会报警。草坪不修剪是影响了公共社区的美观,但邻居家的小孩似乎与自己毫无利益相关。这一点似乎与密尔的自由定义有一些不同。在中国,假设看到有人当街行凶,猥亵妇女,或者偷东西,大部分也会选择报警。因此,在某一明确无误的、简单明了的规则层面上,东西方的价值观是一样的:我们都要共同遵守这个明确的规则,没有所谓无限的自由:当你违背这个规则,我有义务站出来,因为这个规则同样适用于我。
这里有必要对何为“与他人利益毫无相关”稍作剖析。仅仅从这句话的字面意思,自由是无法得到根本保障的。因为严格地说,完全“与他人利益毫无相关”的事情是极少的。除非自言自语,你说出来的话总有听众。除非你亲自抓一把免费的土捏成一个工艺品,然后当场销毁,你销毁其他完全属于自己的财物或钞票,一样可能犯罪。自言自语和销毁自己刚捏的土制工艺品,其实可以认为是不存在的事件。而任何可被证明存在的事物,都不可能是孤立的。既然如此,去掉那些似是而非的、甚至无法证明其是否存在的个人行为,社会的(或者说集体的)干涉就具有了广泛的意义。
下一个核心问题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:显然我们不可能接受除去“无法证明是否存在的纯个人行为”以外的一切干涉,因为这意味着99.99%的行为都将受到干涉。公权力必须继续让步。对此密尔的表述也并非极端的:它承认一个人的行为多多少少都与他人有关,但将其划分为两种类别:一种是被社会的历史经验证明必然有害的;另一种是轻微的、难以觉察的伤害。对于后者,他认为出于对自由的保护,社会是应该可以容忍的。那么,新问题来了:谁可以对这两种类别进行区分呢?
一个比较好的例子就是,当你只是一个普通微博用户,你表达一些激烈的观点常常没事。但你若是大V,则必须谨言慎行。谣言的定罪也有转发超过500条的限制,这似乎是对哪些属于“影响较大的危害”和“难以觉察的危害”的一种区分。当这种区分方法,被书面写入法条并公之于众时,可以说它仍然是尊重自由的。
但是最危险的恰恰是尚未被写入法条,或故意不写入法条的部分。这就给滥用公权力,或者说,滥用“举报”,留下了机会。
第一层次的“举报”,我借用一下网球术语,称之为“非受迫”举报。我们明显感觉到,对于小区高空抛物的人,我们希望有人能站出来举报,或者自己看到也会毫不犹豫的举报,即便这个高空抛物砸到自己的概率是0。这背后隐藏的逻辑是因为“高空抛物”属于公认的(并且已经写入法律)的违法或失德行为。但更明显地感觉到,对于课堂上传小纸条、考试有人抄袭、同事有婚外情等等,“举报”的行为却又那么令人不舒服,即使有一些行为明明也写入了法律明确禁止的范畴。这暗示着,在明文法之外,其实还有一套潜藏的但非常强大且有效的价值体系在运行。
观察东西方各自潜藏的价值观,其差异性就体现出来了。在西方一般来说,告密是非常有损荣誉的事情。警察询问“你是否在昨天晚上8点见到约翰进入了汤姆的房间?”,这时候你有义务回答“我确实看见了”。但警察如果没问你,你主动提供这样的情报,这就很不光彩。表面上看,这样的价值观影响了惩奸除恶的效率,但必须认识到,在真正的法治国家,由于法治实际上高于负责制政府,所以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的打击和对于防止滥用公权力的限制,是同等重视的,并且每一个公民都会有强烈的共识:必须时刻警惕政府滥用权力。对告密者的鄙视,达成了某种平衡。目击者倾向于一种中立的态度,即在你问我的时候,我必须配合执法,这是为了法治;你不问我的时候,我也不愿意主动提供,这同样是为了法治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西方,对于不修剪草坪,报警是被认可的行为;但假设“昨天晚上8点约翰进入了汤姆的房间并谋杀了汤姆”,主动告密汤姆的行踪却可能被认为是有损荣誉的做法。这两种情况是否存在矛盾?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,不修剪草坪没有公德心,是可以立刻作出价值观判断的。但约翰谋杀了汤姆,其案情究竟如何,从普世情感上是否能够理解,事先是不清楚的。为了避免有罪推定,事先站在被害者汤姆一边是不合逻辑的。反之,假设有一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犯正在被通缉,相信西方世界的公民也会主动向警方提供此人的行踪线索,而不会被质疑这是否属于告密。
在东方情形就完全不同。本质上来说,威权政府的权力是无限大的,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,这个权力有时候没有被充分运用,并不是因为权力不存在,而只是因为掌控权力的人“不想”运用权力。无限大的权力再继续放大,仍然是无限大,本质上没有区别。由于缺乏真正有效的制衡设计,“顺从”这种无限权力永远是100%安全的,因此揣测圣意就变得非常重要。对同性恋本可以持中性态度,但国家一旦反对那我就激烈反对。在中国,对于“举报”者的鄙视同样存在,但其鄙视的来源与西方不同。西方的告密者被认为是破坏了政府与法治的制衡关系,是对滥用公权力的鼓励。东方对“举报”者的鄙视来自于自古以来的仁义道德体系,但其“不安感”是来自对暴政的恐惧。后者这种恐惧主要来自于先天的人性和后天的民主启蒙,但不是坚不可摧的。只需要顺从暴政的权力,很快就会分享到权力的甜蜜,从而压制了那种恐惧。在西方,当公权力有被滥用的迹象时,相应地民众的反抗也同比增强,从而较容易地恢复平衡;在东方则正好相反,当公权力有被滥用的迹象时,只会出现更多的举报者,从而加速极权的到来。
须知,权力从不需要明文规定。写下来的规则,从来只会制约权力,因此权力倾向于模糊的表述,并保留最终解释权。从这个角度观察,西方更多地将规则写入法律,而仅保留较少的模糊空间;东方则恰恰相反。这些模糊空间提供了土壤,让人的行为缺少明确的边界,让令人不快的“举报”得以茁壮成长。
概括一下第一层次的“举报”分析,那就是不良行为在明确的规则、简单的事实面前,全人类都是认可“举报”行为的;在复杂情形下,西方的“配合”和“告密”遵循平衡原则,东方则明显倾向于公权力;对于模糊情形,西方模糊空间较小,主要看法律;东方模糊空间较大,主要看权力意向。显然东方的举报者生存条件被西方的告密者好多了。
第二层次:恐怖环境下的举报
威权社会的权力发展是一个正反馈过程,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,从第一层次很容易发展到第二层次。到了第二层次,“知情不报”变成一种罪;权力的渗透已经到达个体生活的方方面面,再也不是一种想象中的东西,而变成真真切切的现实。它的真实性甚至超过你厨房中的一把刀,用刀来杀人,效率可能还不如使用权力。到了这种程度,恐怖已经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心头,即便是曾经站在权力一边的人也不例外。和第一层次另一个显著的不同在于,权力的触手已经触及到人性的边界(暂时还没有到达思想的边界),从而迫使人性出现了扭曲。
为了防止触怒权力,这种扭曲首先是出现对自我的无限制约束,紧接着就是对他人的无限制约束(即举报)。前者造出一批“你说什么就是什么”的肉体奴隶,主观能动性被自我阉割。你清醒地认识到,多做多错,反抗毫无意义。后者则造出一批新的“卫道士”,要求别人同样做一个肉体奴隶,并对试图反抗者表现出歇斯底里的愤怒,给予毫不留情的打击。这就不仅仅停留在举报了。由于个体的力量与威权的力量相差了N个数量级,奴性成为唯一的选择。由于权力没有明确的边界,因此你会仅仅因为“看见”反抗,即便自己并未真正参与,都照样会感到莫大的恐惧,担心殃及池鱼。权力没有边界同时也带来暴力,暴力带来毁灭倾向,对于任何敢于反抗的人,你倾向于将它赶紧毁灭。扭曲到极限时,当自己产生反抗的念头时,自己就会对自己下手(这种情形就接近第三阶段了)。
扭曲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嫉妒。我不好,你也别想好,正好手边有如此犀利的工具,我为什么不用?“看不得别人好”其实是高压之下人的本能反应。因为空间已经如此狭窄了,在拥挤的电梯里,背着包的人会被攻击:你占用的空间少一点,我自然就多一点,背包的人都死绝了,电梯里面当然可以宽敞一些。电梯里固然只能骂两句,在威权社会的第二阶段可不是这样,也许举报当天,“背包客”就会得到及时的报应。这种及时反馈的感觉是多么美妙啊,甚至可以抵消一点点高压带给人性的窒息:毕竟我还没有失去“举报”的自由啊!
第三种常见的表现形式倒不是因为人性的扭曲,最多只能称为道德的沦丧。那就是将“举报”变成“渔利”的工具。利用“举报”搞掉对手,这是拥有一定权力的人的常规操作。在以往,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不足为凭,但在第二阶段,一举一动都可以蕴含杀机,利用得当可以所向披靡。
在第二阶段,唯一值得庆幸的是,人的思想至少还是清醒的,人的智力至少还是健全的,只是性格扭曲或夹杂了私利,人变成了高智商的互相撕咬的野兽。“举报”则是互相撕咬的一种形式。
第三层次:灵肉寂灭的举报
《肖申克的救赎》带给人们最多的讨论就是可怕的“体制化”。人作为万物灵长,具备令人惊叹的适应能力,常常使用的东西,很快就能得到强化,好比肌肉;而不常使用的东西,萎缩起来一样毫无留恋,例如自由。在经历了第一阶段的浑水摸鱼、第二阶段的刀光剑影之后,第三阶段你的头脑开始“适应”了这种节奏,你已经忘记了自由是什么,更不用说如何去拥抱它了。此时,太多的事情已经变成天经地义,而妄图破坏这种秩序的人,你不再感到愤怒,而开始感到困惑。你举报他们,内心没有引发任何的波澜,举报他是天经地义,自然而然。你如同机器一样生活,而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。这还不是最可怕的。
比彻底的麻木更可怕的是“斯德哥尔摩综合征”。宗教、信仰这种东西是刻入DNA的,当一切“异端”的信仰被彻底根除,一种新的信仰逐渐产生,那就是人质对罪犯的信仰,是个体对威权的信仰。你开始从内心、从大脑深处,接受了,认可了,并感到真切的幸福。这正是《1984》的主角温斯顿从101号房走出来之后的感受。你的大脑经历了一次爆炸,从而获得了新生,并坚定不移的认为2+2=5。相比起麻木,你重新获得了精气神,可以充满激情地吃饭、睡觉、生活,以及举报你的妻子和孩子。这个时候,其实你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“人”,而升华成了另一种更高级的东西。你可以轻易地毁灭身边任何尚处于第二阶段的人,不是用“举报”,而是用“举报”后你直视他们的那种温暖、正义、坚定,甚至幸福的目光。你可以微笑赴死,因为你的灵魂已经完全征服了肉体,当然你也可以让任何人去死,因为在新的信仰面前,生命毫无价值。
第三阶段很难吗?很难。但“它”曾经做到了。